1月初的时候参加了一次认识的老师(这位老师是之前分享在“非文”部分的那只叫做“bābā”的猫猫的主人)的讲座,讲座题目为《一切都存在之后的时间》,讨论的是《论事》(Kathāvatthu)中的哲学推演,从翻译和语言学的角度去理解印度哲学,听完觉得很受启发,当时做了一些笔记,后来请老师看了笔记之后做了一些订正(谢谢他!),我觉得不做学术的读者和作者可能也会感兴趣,所以放在这里做一个分享。

  傅老师讲的主要论点是在部派佛教时期,说一切有部与其它部派在辩论问题的时候,通过对表示“存在”、“是”、“有着”的梵文动词、系动词的不同理解和分析,各自生成了对“时间”概念的不同理解。从而推导出有部是如何在与饮光部使用相同动词的情况下,饮光部表达出 “法永续”的时间概念,而有部进一步在这个基础上推导出它也可以表达“法永恒”的理论概念的。

  首先他们的共识是“法是永恒的”,动词的时态不再是由它所指称的行为所发生的时间段决定,相反,时间段是由一个行为的结束、发生、停止而被决定的。在讨论中的过去现在未来都是形容词形容的、没有时间属性的名词——“法”。“法”是没有时间性的,但是“法”在进入到有时间的世界的时候是怎样的呢,饮光部就通过动词来解释,这个“是”“存在”的表达是一种“永续”的的含义。但有部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理解,认为因为未来的时间段里,动作的发生是还没有前后的,所以未来的时间段里就还没有“续”这个概念,未来是无时间性的,所以进入到未来的“法”是永恒的。在这个概念下,未来是无时间性的,用的asti这个词,就可以同时指“永续”、“永存”两个概念。三世之所以出现,是因为通过有时态变化的动词,kāritra(kṛ),及“法做了致使行为”。在这个基础上构建了“法体永恒”的哲学概念,要理解其生成逻辑,就必须知道asti在有部的使用当中是有两重含义的。

  整个题目呈现出来的研究方法非常有意思,是通过有部的论集和当中的注释来梳理当时多方辩论的概念是如何在讨论中生成的(因为有部的这个文本的辩论方式是采用的归谬法,所以我们可以借此推导它驳斥的另一方的概念大概是怎样的)。其中非常有意义的是他在文章开头提到的,对佛教哲学的理解和研究,应该不要再老是集中在终极问题上,这个和梵文诗歌的研究类似,因为当时的哲学讨论其实更多的是对细节概念上的不断辩论和区分来产生理论的,“时间”这个概念就是其中一个很好的例子。另外一个文本上的经验是,部派佛教时期说一切有部和其他部派的论著很难梳理其文本时间线,他们对问题的讨论的逐步发展是散乱出现在不同时期的前后文本中的,尽管如此,我们依然可以根据其逻辑的递进来发现其各部哲学观念的成熟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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